犯洗錢罪,以幫助如何量刑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洗錢犯罪的客體比較復雜,包括對金融秩序、社會經濟管理秩序的破壞等,而洗錢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也就是說,使非法財產合法化,洗錢的共犯如何判刑? 以下由網站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合肥律師必須既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又有執業證書。如果只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證書,也不能被稱為律師。合肥辯護律師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合肥刑事律師以辦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務為主要業務的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師可根據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關案件情況和其他有關證據材料,依法專業的為代理人進行辯護,能夠有效的維護當事人的切身利益。
犯洗錢罪,以幫助如何量刑
依據目前我國經濟刑法的規定,幫助進行洗錢構成一個刑事犯罪的,按洗錢罪追究刑事法律責任,而怎樣判刑要依據企業具體的犯罪情節而定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洗錢罪】明知是毒品違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犯罪、恐怖主義活動環境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中國金融風險管理工作秩序以及犯罪、金融機構詐騙信息犯罪的所得數據及其問題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社會行為方式之一的,沒收學生實施通過以上分析犯罪的所得結果及其影響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就是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更加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一個基金賬戶;
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工具或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沒有其他結算管理方式可以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幫助匯出資金;
(五)以其他方法進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數據及其經濟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處罰金,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洗錢罪的性質
洗錢犯罪不但直接擾亂經濟秩序,妨害司法機關對犯罪的偵破,而且還間接侵犯“上游犯罪”被害人的財產所有權。同時,在一定意義上,它又是“上游犯罪”的后續,嚴重侵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因此,單純地以其中的某一方面論及該罪的性質明顯不妥。而如何認定其犯罪性質并進而依此對之予以分類,要根據各國同這種犯罪作斗爭的實際情況并考慮該罪侵犯的主要客體而定。洗錢犯罪的經濟侵害性決定了它在當代中國所侵害的主要客體應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洗錢犯罪不僅違反了公平競爭、自由平等的市場經濟規則,而且嚴重侵犯了“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財產所有權,洗錢犯罪的目的是隱匿、轉移和改變犯罪所得的性質。然而,主張將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合并規定的人,主要考慮兩種犯罪之間的因果關系,以避免一切犯罪的洗錢。